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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     发布部门:xinli     发布时间:2014-12-08 11:02:40      点击率:6943 【打印文章】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文件

    合办〔2014〕30号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

    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6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培养广大未成年人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省文明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防已病、治未病、培养利他精神”为原则,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积极构建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努力探索具有合肥特色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成立组织

    成立合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和社会组织,合力推进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文明办主任兼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专家成立专家指导组。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教育局承办,依托合肥八中建立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二)健全网络

    以合肥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为龙头,以县(市)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为支撑,以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站为依托,构建市、县(市)区、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努力实现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建设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依托合肥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立合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站(合肥市阳光心理e站),形成网上与网下、实体与虚拟空间互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设立热线网络室、咨询室、心理测验室、发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减压室、催眠室等独立的功能性服务区域,配备沙盘、多功能心理调理仪、心理暗示治疗仪、生物心理减压仪、心理测试软件、心理评估软件、宣泄器材、催眠(放松)沙发椅、音响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沙发茶几、桌椅、书柜、电脑、电话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器材。

    建设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可以选择一所条件较好的学校建设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设立咨询室、发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减压室等独立的功能性服务区域,配备沙盘、心理测试软件、心理评估软件、宣泄器材、催眠(放松)沙发椅、音响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沙发茶几、桌椅、书柜、电脑、电话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器材。

    建设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城区各中小学、各社区和乡镇中心学校均要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设立心理咨询、调疏、宣泄、干预等功能性服务区域,配备电脑、电话、沙发茶几、桌椅、书柜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和辅助器材。

    (三)发挥功能

    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要功能是,加强与全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联系,争取业务指导。对全市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室)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室)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态重难点问题研究,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和集训培训活动。定期入校开展面询辅导,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展以适应性辅导、考前心理调节、挫折防范等为主的系列专题讲座;创建QQ群、电话等学生倾诉情感的互动平台;组织对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家长亲子教育策略辅导等;开展其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要功能是,对本地学校(社区)心理辅导室进行业务指导,协助文明办、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进行检查验收。负责研究本地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态重点难点问题,召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和集训培训。定期入校开展面询辅导,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展以适应性辅导、考前心理调节、挫折防范等为主的系列专题讲座;创建QQ群、电话等学生倾诉情感的互动平台;组织对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家长亲子教育策略辅导等;开展其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学校(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主要功能是,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与疏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未成年人个别心理辅导和团体辅导;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利用网络、电话形式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开展其它形式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等。

    (四)强化保障

    配备一支具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咨询职业资格的专兼职咨询服务人员队伍。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备20名以上具有心理健康辅导咨询执业资格的教师队伍,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备10名以上具有心理健康辅导咨询职业资格的教师队伍,各中小学校(社区)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12名具有心理健康辅导咨询职业资格的教师队伍;要从社会招募一定数量具有心理健康辅导咨询资格的志愿者,积极发挥社会心理健康辅导咨询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机构的作用。

    各级财政要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运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市财政根据市级辅导中心建设需要,安排资金,作为合肥市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器材采购、中心网站建设运行及中心运转工作经费;县(市)区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财政经费,保障县(市)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正常运行。

    三、重点活动

    1.深入宣传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与“学校道德讲堂”、“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2.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积极有效地开展学生成长指导工作,如入学适应性调节、考前减压、专业选择咨询和升学指导等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和能力,引导学生做出健康的行为选择。

    3.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对发现和鉴别出具有较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向家长或监护人提出建议,将其转介到有关专业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机构。

    4.对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未成年人心理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方法。

    5.向家长提供有关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孩子心理特点、成长规律和教育策略。

    四、实施步骤

    全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全面启动阶段(2014年9-10月)。各县(市)区对照标准建立1所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城区各中小学、各社区和乡镇中心学校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依托合肥八中现有资源,设计建设合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站(合肥阳光心理e站),启动网络运行。

    2.学习提升阶段(2014年11月)。组织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推进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指导。

    3.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2月)。对各县(市)区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部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进行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摆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突出位置。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责任措施落实。

    2.推进运行管理。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运行管理,建立完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热线接听、面对面咨询、危机干预等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完善咨询登记、服务、档案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等制度。加强心理咨询辅导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建立年度资格审查、动态考核等机制,保证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强化激励保障。把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未成年人工作先进县(市)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的重要考核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形成政府财政支持、社会力量投入的多元化经费支持格局。

    4.营造良好氛围。按照中央文明办“关口”前移“治未病”的工作思路,市属新闻媒体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接受、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14年9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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