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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委员会2012年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

    发布人:kongfu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2-12-06 20:19:02      点击率:5715 【打印文章】

    (提请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1、经合肥八中校党委同意,本次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委员会5人,学生委员会9人。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2、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第一届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校团委提出,经过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3、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实到会代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百分之八十,选举方可进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本次会议选举产生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委员会5人,学生委员会9人,实行等额选举,选举设一张选票。选举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再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5、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填写选票时,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个“√”;如果不赞成就在该候选人姓名的下方的空格内画个“×”;既不画“√”也不画“×”视为弃权票;如另选他人,可在与候选人并列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下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画“√”无效。

    6、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包括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否则为废票。

    7、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8、大会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人,分两组进行计票,每组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各1人,由各代表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产生,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有效。计票人、唱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9、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清点选票张数,并将清点结果向大会报告。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公布当选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10、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共青团合肥市第八中学委员会、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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