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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人:校办     发布部门:校办     发布时间:2024-11-01 09:42:45      点击率:8897 【打印文章】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市第八中学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市第八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联系信箱:1. 蜀山区祁门路1799号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大门东侧立柱;2. 蜀山区习友路1688号合肥八中匡河校区南门东侧;3. 蜀山区习友路1688号合肥八中匡河校区科创楼中心一楼入口处;4. 蜀山区运河新城佛岭寨路合肥八中运河校区南门西侧;

    (二)电子邮箱:17354038723@163.com;

    (三)举报电话:17354038723。

    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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