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办 发布部门:校办 发布时间:2023-03-08 08:57:50 点击率:6828 【打印文章】
刘春晓,一级教师。
2015年获阜阳市第四届中小学音乐、舞蹈比赛器乐类一等奖、2021年获得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优质课评选活动团体一等奖、合肥市高中音乐优质课评比贰等奖,2017年获得合肥八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2019年获得合肥八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2016年获得阜阳市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一等奖,在国家级教育类学术期刊《教学与研究》中发表论文《高中音乐新课程改革演奏模块教实践探究》。
指导学生排练《唱支山歌给党听》《墨韵流芳》《燃烧》等作品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展演,并荣获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声乐、舞蹈类展演一等奖以及获得安徽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一等奖。
教育感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