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ygyhmus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1-06-04 12:21:37 点击率:5246 【打印文章】
高二年级各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树立广大青年学生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自觉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今年合肥八中继续开展校级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评选表彰对象须为高二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程序
1、每班由班主任组织上报,评选分为:成绩优秀学生10名、综合表现突出5名、突出进步学生5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优秀寝室长2名。
2、各班级于6月11日上报评优名单,年级部将和组团长在6月12日对上报名单进行汇总评选;
3、年级部将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三、评选要求
1、评选表彰工作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高二年级部承担,各组团配合 。
2、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做到公开 、公平 、公正 。
3、要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宣传,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加强校风 、班风、学风建设 。
4、各班级接此通知后,要按分配名额,填好评优登记表(均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6月11日)报送年级部 。
高二年级部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