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xlhsper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1-05-09 16:23:28 点击率:5361 【打印文章】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示范高中积极形成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条件
(一)体育类
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手球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经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三)艺术类
招生项目为西洋乐、民乐和声乐,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项 目 |
招生学校 |
招生人数 |
棋 类 |
1中、7中 |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 统招生计划的3% |
乒乓球 |
5中、8中、9中 | |
游 泳 |
6中、7中 | |
田 径 |
6中、8中、10中 | |
击 剑 |
1中 | |
射 击 |
9中 | |
手 球 |
3中、合工大附中(女) | |
篮 球 |
1中、3中、10中(女) | |
排 球 |
5中(女)、6中 | |
足 球 |
8中 | |
西洋乐 |
1中 |
原则上每校 不超过30人 |
声 乐 |
6中 | |
民 乐 |
8中 | |
科技创新 |
各校自主申报 |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 统招生计划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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