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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合肥市区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人:xlhsper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1-05-09 16:23:28      点击率:5361 【打印文章】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示范高中积极形成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考生自愿原则。

    (三)择优录取原则。

    (四)分校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项目和条件

    (一)体育类

        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手球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经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三)艺术类

        招生项目为西洋乐、民乐和声乐,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三、招生学校和人数

    项 目

    招生学校

    招生人数

    棋 类

    1中、7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

    统招生计划的3%

    乒乓球

    5中、8中、9

    游 泳

    6中、7

    田 径

    6中、8中、10

    击 剑

    1

    射 击

    9

    手 球

    3中、合工大附中(女)

    篮 球

    1中、3中、10中(女)

    排 球

    5中(女)、6

    足 球

    8

    西洋乐

    1

    原则上每校

    不超过30

    声  乐

    6

    民 乐

    8

    科技创新

    各校自主申报

    原则上每校不超过

    统招生计划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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