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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组】我们组辩论队的大神们

    发布人:高二年级部     发布部门:高二年级部     发布时间:2019-10-31 09:36:54      点击率:2697 【打印文章】

    我们组辩论队的大神们


    你觉得人工智能对人类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最近我们组的大神们连吃饭睡觉都想这事。
    一年一度的合肥市中学生辩论赛今天要开战啦。
    我们抽的辩题是“人工智能对人类是弊大于利”
    哈哈,面对这个辩题,我们有的队员都想直接宣布:对方辩友,我坚决支持你方观点!
    所谓辩论,辩论,是指见解不同的人彼此阐述理由,辩驳争论。
    辩论的第一步是从拿到辩题的第一天开始,就要坚信你方的立场,哪怕这个立场是你想坚决想反对的。
    还好,一切都井然有序。
    因为我们有辩论天团。
    首先出场的是人称“胖微微”的辩论赛灵魂导师。胖微微,只是微微胖了些,好像为了匹配他的胖微微,脑袋里的空间似乎也比常人开阔些,什么辩题被他看过,都能给你剥个三四五六出来。什么逻辑上的脉络,什么论证上的技巧,什么关键概念的解析,什么对方辩驳的路数。都在脑袋中爆米花似的,砰砰炸开。



    再给您隆重介绍的就是我们组的颜值担当和智慧担当于一体的杨大美女。
    明明可以靠脸吃饭的人,却偏要在智慧上碾压众生。
    无论是国际政治,还是热点八卦,无论是时尚穿搭,还是读书论道。
    找她聊,保准你收获多多。
    最喜欢她对事物描述的简洁。什么事到她嘴里,尖的,扁的,圆的,方的。都给您捋直了,让您一眼就知道啥叫真相。
    辩论赛有她,不多说,直接碾压。

    QQ图片20191030093913.jpg

    辩论赛不可缺少的总指挥是下面这位---我们的翁翁组长。
    抽签的时候,都有课,她调课去抽;组建队伍的时候她负责找辩题删选队员;日常训练的时候她负责安排地点,确定流程。
    辩论赛大小事都有她。找素材有她,给思路有她。联系专家有她,上传下达有她。
    身为组长,干练利索,整日美美的,稳稳的。
    有她在,感觉一切都在掌控中。
    更要命的事,满脑子都是辩题的她,还不忘思考哲学命题:什么是客观存在?什么是真理?
    她不仅自己思考,还带大家一起思考讨论,不仅如此,她竟然还去请教高校专家,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在文章最后我将把翁翁思考的结果分享给大家,这是几乎所有政治课教师在教学中都会遇到的问题。
    各位先不急,我们辩论天团的最有活力也最具潜力的青团即将出场。
    作为整个政治组最小的小妹妹,人小,能量大。
    她经常自嘲忙得跟狗一样,带着重点班的课,当着班主任,还当着团长。没时间逛街,没时间谈恋爱。
    就那样,还整天活蹦乱跳,活力四射,遇事老练,思虑周全。
    美起来,什么风都hold,什么知性优雅风,什么甜美少女风,什么BF风,什么中国风。都给你搞定。
    另外特别感谢此次辩论赛中给与我们政治组大力支持的年级部主任---金主任。
    不仅全程参与,还给我们请专家,请领导,最重要的是当大家熬夜搞辩论赛的时候有金主任请的夜宵。
    面皮、奶茶,水果应有尽有。
    说完辩论赛,再来聊聊翁翁的问题。又到认识论这一个板块了。又到了困惑的时候了。
    今年翁翁终于解决了大家积留已久的问题。
    1.关于那些以意识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如心理学,哲学等正确的部分是不是真理?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这个概念中“客观”指什么?
    大学专家这样解答:
    首先,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如果相符合就是真理,也就是说只要是人的意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存在(包括物质存在和精神性存在),就是说人的认识是正确的,即人的认识的真理性。所以,无论那一门学科中的认识,只要是正确反映对象,我们就说这一认识是真理。从这个角度说,心理学、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中的认识,只要是正确反映了该学科对象存在及其规律的,都是正确的认识,即具有真理性(简称真理)。
    其次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中的“客观”概念,主要指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存在。它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性的客观,如自然界各种存在物,还有一种是精神性的存在形态,如我们常见的语言文字、诗歌、文学作品、绘画作品、小说等。这些东西即是主观意识的存在形态,一经产生又具有客观存在性,其他人的思想意识是无法否认其存在的。如,我们无法否认吴承恩的思想存在形态(西游记)是客观性存在。所以,我们讲“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时,这里的客观存在就是包括两大类存在(物质性存在和精神性存在)。这两大类存在都可以成为意识的对象并作为意识的内容,也就是人文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研究的对象。
    而“客观实在”是指物质性存在,列宁讲物质定义时,专门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就是通过这一点和“意识”相区别。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之间区别的焦点在于“实在”和“存在”之间,但无论是实在还是存在都具有客观性。
    2.对现象的正确认识是真理吗?
    严格说对现象的正确认识不能称为真理。只有对事物本质及其认识才可称为真理。因为本质和现象不可分割,没有纯粹的本质。本质必然通过现象反映出来。这分为真像和假象。对假象的正确认识不能称为真理。而对真像的正确认识是可以称为真理的!认为对现象的正确认识是真理,我认为这种观点很模糊。也就是说,如果正确认识假象(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认是假象,并分析出假象背后的事物本质,这是真理性认识。第二种只是正确认识到某个现象,但对背后的本质不清楚,到这里说正确认识,就是真理。这就错了)如果给学生讲这个问题,抓住一点即认识的任务是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所以只是正确认识现象只是完成了感性阶段,感性需要上升到理性。理性认识就是对事物现象进行抽象分析得到的结果,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认识才是真理!
    (记录下这个辩论队的辛苦,记录下在教学中我们的思考。特别感谢翁翁组长,特别感谢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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