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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八中校园网管理办法

    发布人:superadmin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0-11-11 00:17:08      点击率:19991 【打印文章】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肥八中园网(以下简称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学校管理、教学和教科研的重要工作平台。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护合肥八中校园网的安全、促进学校数字化应用、保障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学校用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合肥八中校园网管理采用二级管理体系,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日常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各年级部网络管理和维护指定专人负责。
    (三)合肥八中校园网使用者(以下简称“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制定的其他制度,每位用户都要对其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四)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不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政府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     安全管理
    (一)用户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它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施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商业广告,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联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
    (二)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设有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察、检查网络信息的使用,防止危害网络安全的事故和非法使用网络资源的情况发生。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三)学校中心机房安装防盗安保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解决。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五)所有联网计算机应安装使用计算机病毒防治软件,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六)所有联网计算机应及时升级操作系统的补丁软件。同时必须按一定的安全标准要求,设置超级用户口令。 对没有安装杀毒软件或没有及时更新系统升级补丁以及不设置系统超级用户口令的处室或个人用户,校园网负责人有权督促用户改正,以免引发大面积的网络拥塞和侵害其它用户的安全。
    (七)对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年级、各部门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机房一律不准对外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校园一卡通证件。
    (八)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设置网络安全设备、统一用户管理。
    (九)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网络管理
    (一)用户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帐号是由网络中心授权使用,未经网络中心同意,用户不得擅自更换网卡,不得更改IP地址和电子邮件帐号。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三)除校园网络中心外,其他处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后果自负。
    (四)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或者请求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合作开展工作。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学校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用户利用校园网获取和使用网络上的软件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七)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中心或校办并自觉立即尽力销毁。
    (八)同时校园网的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人员报告任何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四章   电子邮件管理
    (一)学校电子邮件系统专为本校教职工的工作、学习提供服务,具有统一的信箱域名,可用POP3、SMTP及WEB方式收发电子邮件。
    (二)本校教职工可申请一个电子邮件账号,由本人在校园网电子邮件申请主页上填写注册申请表。电子邮件账号的命名一般采用本人姓名拼音或缩写。提供本人真实的学科或处室名称和姓名,系统将对申请用户进行身份确认,并由邮件管理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下一工作日开通,邮件管理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邮件帐号予以拒绝。
    (三)用户遗忘邮件账户登录密码,须本人凭校园一卡通证件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重设密码。
    (四)教职工申请和使用学校电子邮件时,除总则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同意保障和维护我校全体成员的利益;
       2、用户对所申请的账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
       3、用户对该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4、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
       5、不干扰网络服务;
       6、遵守所有使用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7、用户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8、电子邮件账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使用,禁止将电子邮件账号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五章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
    (一)学校网络主站主要发布与学校相关信息,分为不同的栏目区,每个特定栏目由学校指定相应的处室负责内容的更新和审核;处室网络分站发布部门内部的信息,由对应的部门负责内容的更新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信息发布人员应对用于信息发布的帐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同时对发布的信息负责。
    第六章   其它
    (一)校园网络中心对违反本规定的接入处室和个人用户将给予警告、停止使用网络等处罚,涉及违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管理办法由合肥八中网络信息中心解释。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八中  校园网络中心
                                               200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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