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教研室 发布部门: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9-04-26 13:46:51 点击率:5398 【打印文章】
合肥八中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19〕144号)以及合肥市教育局专题会议精神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晒课。普及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创新应用,加速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教学资源开展教学活动、促进课堂教学模式改变的骨干教师队伍,为智慧学校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领导组,负责活动的宣传动员,协调各相关部门,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组 长:王建明
副组长:孙强、赵林、张震
组 员:陶勇、孙勇军、周汉林、罗在兵、史方亮、程凤、常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年级部开展活动。
三、参加对象
全体教师(含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鼓励未参加过晒课的年轻教师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倡导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市级一等奖以上优质课或智慧课堂比赛获奖教师参与并引领晒课活动。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录课
(1)学校分层召开动员会议,教研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协调各年级部和相关学科组具体实施,联系和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摄录和后期制作。
(2)各年级部根据学校方案,统筹安排,高考科目每科至少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录课和晒课,并组织备课组协助录课教师选好课、备好课、上好课和录好课。
(3)非高考科目的体育、技术、艺术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教师继续参加本年度的“一师一优课”活动,各科至少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录课和晒课,由学科主任协助做好选课、备课、上课和录课工作。
2.组织晒课
今年晒课继续按双平台晒课,首先完成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安徽省平台)注册,选择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或安徽省平台对应的节点晒课。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必须经教育部、安徽省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国家平台上已有“省优”课例数超过5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国家平台可晒课节点见附件。国家平台不开放的节点,可在安徽省平台晒课(仅限省内使用教材),并参加省、市级“优课”征集。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
(2)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必选)、所用课件(必选)、课堂实录(拟参加“优课”征集的为必选,要求技术制作精良、教学技术手段应用上乘,教师普通话标准,画面、录音清晰同步且时长不少于30分钟,需插入包含授课教材版本、节点名称、授课教师单位姓名等信息的片头)、相关资源(可选,包括微课、素材、数字教材等)和评测练习(可选),详细参数要求见网上晒课页面。
晒课内容与所选教材版本、节点完全对应,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2018-2019年度课堂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已被征集为市级以上“优课”的课例不得重复提交,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3)晒课时间
国家平台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安徽平台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5月31日前,各年级和相关学科组分别集中完成所有教师的录课任务,后期制作同步进行,8月31日前完成网上“晒课”,年级部和相关学科组要及时跟踪督查,确保晒课内容的完整性和上传进度。
六、奖励办法
根据《合肥八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学校将对获得市级、省级、部级“优课”的教师予以奖励,并在今后职称评审、评优和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
七、应用推广
学校将组织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省、部级“优课”成果,把“优课”观摩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将“优课”案例纳入学校教师校本资源,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合肥八中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