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校办公室 发布部门: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24 20:05:49 点击率:9845 【打印文章】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党规党纪是国法的先导,依规依纪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体现。 2018年10月24日下午六点,合肥八中在百川会堂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大会”。合肥八中党委书记、校长王建明,副校长孙强、赵林、校长助理张震,年级部和各处室领导出席大会。本次会议由孙强主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修订之后,我党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会议系统学习了《条例》修订的8个方面内容,即“一个指导”“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重加重”“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副校长孙强提醒我校党员同志,《条例》与修订前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是在原框架内的“升级版”,既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体现中央新要求、新形势,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校党员教师应明确党纪条例,贯彻党章精神,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以身作则,不论在生活还是教学工作中,都时刻将党的纪律作为思想标杆和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