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心理中心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7-11-20 15:04:43 点击率:3600 【打印文章】
关于开展青少年行为疗法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能力,加强合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动合肥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青少年行为疗法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23—24日,全季酒店1912店(黄山路与怀宁路交口,电话: 0551-65589699 )
二、参加人员
小学、初中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三、 名额分配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各5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合巢经开区各3人
四、培训内容
(一) 行为疗法的理论
(二) 行为疗法的具体实施
(三) 行为疗法在临床案例中的实践运用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参训人员,选派责任心强、乐于学习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参加培训。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请于11月21日前将《参训回执单》报送至指定邮箱。本次培训免培训费、午餐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参训人员必须按时报道、参加培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需提供学校和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请假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员,将在培训结束后通报到各县(市)区。
联系人:孔青青,电话:63688869,18225865952
电子邮箱:1317141794@qq.com
会场联系人:姜广飞 13515654552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附件2:参训回执单
合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合肥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