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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人:8zjwcw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0-04-30 10:06:20      点击率:9649 【打印文章】

    20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办〔20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简称“中招”)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切实规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质量,顺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项任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服务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办法

    (一)统一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继续举行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由市、县教育局分别统一组织实施。市区体育考试分值40分,每个考生考3个项目,必考项目男生为1000跑、女生为800跑,选考项目为实心球、立定跳远、跳绳,考生报名时选定两项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考生考试时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学科考试。具体考试办法见《2010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合教〔201029号)和《2010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合教〔201048号)。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免试英语听力考试。今年听力免试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市区考生须凭《残疾证》或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等向初中毕业学校申请,并填写《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英语听力免试申请表》,学校审查后在校园内公示3天,61日报市中招办核准。

    (二)统一考试时间

    42225日     体育考试

    42730日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

    614上午8:3011:00 语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学

    615上午8:3010:30 数学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16上午8:3010:30 英语

    (三)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共同呈现。

    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等级市区分为A+AA-、B+BB-、C+CC-、D+DE12个等级,各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5%A等级5%A-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B-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C-等级10%D+等级10%D等级5%E等级5%划定,其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分数、等级。

    市区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为ABCD4个等级。体育考试:4033分为A等级,3224分为B等级,2316分为C等级,15分及以下为D等级;理科实验操作考试109分为A等级,87分为B等级,65分为C等级,4分及以下为D等级。

    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考生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分,同时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实证材料。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参加的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的重要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由学校自主考查,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

    三、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要按照省教育厅《安徽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610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继续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性评定。评价主要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5个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发展状况,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养”方面评定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4个方面分为ABCD4个等级。公民道德素养方面的评价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4个方面评价A等级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人数的40%。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531前,市区各初中学校上报本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市中招办。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提供并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后,64直接报市中招办。

    四、报名办法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具体办法见《关于2010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号)。

    五、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方东玲

    副组长:王良银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谢克联 安岚

         毛洪亮

      员:吴庆防 李志平 崔 扬 沈 昊 李卫文 毛佳兴 桑韧刚 张承冲

    领导小组下设“二办七组”(统称中招办)负责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主任毛洪亮。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招生办公室,主任李志平。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五年制高职、成人中专招生工作。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组,组长李卫文。负责全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体育考试组,组长张承冲。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工作。

    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组,组长毛佳兴。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务组,组长桑韧刚。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阅卷组,组长李卫文(兼)。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统一考试阅卷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沈昊。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

    宣传组,组长崔扬。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中考中招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文件精神,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抓好报名、志愿填报、试卷管理、考务组织、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中考中招工作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类招生学校尤其是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做好初中毕业生诚信教育和升学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报考职业学校,力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要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录取结果以及初中毕业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结果、免试情况、录取结果等,应及时通过校园网、媒体和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三县教育局要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考试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的统筹力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深化各项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级形式呈现学业考试成绩,认真做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推进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要将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指标至少70%依据办学规模、办学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三县教育局考试和招生方案53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继续严禁招收同城借读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未经批准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询活动均在本校内依规进行,不得进入初中毕业学校校园内进行招生宣传。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媒体上发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参与与招生有关的吃请、游乐等活动,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违规招生。

    (五)加强各初中毕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科目课程课时和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或让其提前离校。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询电话:0551-42920324297531(中招办)、26226592624019(基教处)、2622684(职成处)、2624689(宣教处)、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仪站)、2819393(大招办)。

    监督举报电话:0551-2635859(监察室)、2629336(办公室)。

     

    附件:1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2010年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

     

    2010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皖教办〔20104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本市(市区,下同)户口的应届、2009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省示范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在我市初中毕业学校就读且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并在填报志愿、录取政策等方面享受与我市户口考生同等待遇(外省户籍考生录取普通高中后,在毕业报考普通高校时按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17500(含部分学校外地招生计划),招生班级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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