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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足球队员入学承诺书

    发布人:教务     发布部门:市基教处     发布时间:2015-12-09 10:52:01      点击率:13705 【打印文章】

    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足球队员入学承诺书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区2015年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教【2015】116号)的文件精神,本人于2015年自愿参加了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特长生(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测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被录取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特长生(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足球队员)。现承诺如下:

    一、入学后,按照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特长生(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足球队员)培养方向和管理方式努力学习、刻苦训练、认真比赛。

    二、服从主教练管理,认真参加日常训练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确实因故不能参与训练,向主教练履行请假手续。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按照合肥一中、六中、八中校规校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因轻微伤病暂时不能参加训练,需向学校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经主教练批准后,以见习方式参与训练。

    四、因严重伤病长期不能参加训练甚至不能再从事该项体育运动,向学校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经主教练批准后免于参加训练。

    五、诈伤逃避训练、伤病康复后不参加训练或未经主教练允许无故不参加训练,一经查实,视为“不服从学校教育管理”,按照合肥一中、六中、八中校规校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取消特长生(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足球队员)就读资格,按照中考文化成绩,劝转到相应学校就读。

    六、无故不参加比赛或外出比赛时不服从教练员管理私自外出等,视为“不服从学校教育管理”按照合肥一中、六中、八中校规校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未经主教练、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私自外出代表外省、市参与训练、比赛或私自与外省、市足球俱乐部、业余体校、运动学校等单位联系学习、就业和注册者,一经查实,视为“不服从学校教育管理”按照合肥一中、六中、八中校规校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入学承诺书请家长及特长生认真阅读,并签字确定(共两份,特长生一份,学校一份)。

     

                                                特此承诺。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

      教练签名:______________

      学校签字(盖章): _________

     

                                           二0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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