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1. 学校概况
  2. 党群工作
  3. 教务管理
  4. 教育科研
  5. 德育园地
  6. 国际教育
  7. 集团办学
  8. 行政管理
  9. 阳光心理
  10. 八中新闻
  11. 年级部新闻
  12. 媒体八中
  13. 八中光影
  14. 图片新闻
  15. 通知公告

    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教务     发布部门: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05-10 09:37:57      点击率:6643 【打印文章】

    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合教〔2015〕115号

    一、组织领导

    根据《合肥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15〕111号)文件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合肥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各校特长生招生办法在报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自行组织。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专业考核过程监督

    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对报考各个项目的考生进行考核和认证,并根据各校专业考核情况,抽调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学校考务工作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到位、评分过程是否客观公正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局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校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二)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明确工作责任。各特长生招生学校校长为专业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考核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积极处理投诉咨询和舆情反映;分管校长及参与此项工作的学校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校内监督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三)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校要做好组织领导、考务保障、政策宣传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安排认真负责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考务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规定,不得擅自承诺,严禁接受考生家长宴请、馈赠,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3505156、63505125、62817341。

     

    附件:1.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3.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科技类特长生招生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计划

    1.招生类别: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2.招生计划:合肥一中50人,合肥六中35人,合肥八中50人。

    三、报名条件

    1.2015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2858227、62817341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个人一等奖或省级个人一、二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一、二、三等奖个人项目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个人项目队员(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五、报名程序

    具备科技类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5月13-14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5301***开头的12位号码)到合肥六中(三孝口校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市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20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条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合肥六中(三孝口校区)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5月23-24日

    考核地点:合肥六中(三孝口校区)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的方式,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七、审核公示

    5月29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科技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志愿填报

    凡取得科技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音乐类特长生招生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计划

    招生学校

    类别

    招生人数

    合肥一中

    西洋乐

    30

    合肥六中

    声  乐

    30

    合肥八中

    民  乐

    30

    三、报名条件

    1.2015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2911025、62911197、62817341

    四、报名资格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

    2.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初中阶段学校合唱团成员,可以报考声乐项目

    五、报名程序

    具备音乐类特长生招生条件的考生,于5月13-14日凭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5301***开头的12位号码)到合肥一中(滨湖新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市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20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条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5月23-24日

    考核地点:合肥一中(滨湖新区)

    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定性评价的方式,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核内容为“音准”和现场演奏(或演唱)。“音准”即根据钢琴弹奏音进行模唱。演奏(或演唱),曲目自选,考生需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七、审核公示

    5月29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音乐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志愿填报

    凡取得音乐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2015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类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合肥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体育类特长生招生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生自愿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4.分校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计划

    招生学校

    项  目

    招生计划

    合肥一中

    棋类(中国象棋、国际象棋、围棋)

    15(男女不限)

    篮 球

    10(限男生)

    武 术

    5(男女不限)

    合肥六中

    游 泳

    4(男女不限)

    田 径

    6(男女不限)

    排 球

    6(男女不限)

    武 术

    5(男女不限)

    合肥八中

    乒乓球

    6(男4、女2)

    田 径

    10(男6、女4)

    羽毛球

    6(男4、女2)

    健美操

    12(男女不限)

    武 术

    5(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1.2015年合肥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符合特长生报名资格。

    4.同时符合多项报名资格的仅限报考一项,不得兼报。

    咨询电话:63688983、62817341

    四、报名资格

    凡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45分及以上(棋类除外),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羽毛球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的队员(男女不限)。

    2.具有篮球运动特长的学生(限男生)。

    3.具有排球运动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

    4.具有健美操运动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

    5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局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学生(男女不限)。

    五、报名程序

    具备体育类报名条件的学生,于5月13-14日凭获奖证书原件(篮球、排球、健美操特长生可凭校级及其以上证明)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5301***开头的12位号码)到合肥八中(政务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有几项特长的,只能选定其中一项报名,且不能更换)。市教育考试院将于5月20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学校和条件,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合肥八中(政务区)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六、考核及认证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5月23-24日

    考核地点:合肥八中(政务区)(游泳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针对报考不同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特点进行专业资格考核和认证,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评委现场评定合格与否,并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集体项目篮球考核内容为: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排球考核内容为:垫球、发球;健美操考核内容为;横劈叉(女)/标准俯卧撑(男)、1分钟健美操展示(音乐自备)。

    七、审核公示

    5月29日,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名单。

    八、特长生志愿填报

    凡取得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九、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依据考生志愿按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所有特长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的要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十、几点说明

    1.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取得专业考核合格证的考生如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将不参加特长生的录取。

    3.凡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特长生或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具体专业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