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部门: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5-04-27 16:58:29 点击率:4523 【打印文章】
关于申报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省市级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了做好2015年度教育科学规划省、市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市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安徽省和合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课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市级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应立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着眼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理论创新,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申报选题应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省及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倡导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的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为了便于选题,我们列出以下研究领域,供申报者在选题时参考。也欢迎申报单位或个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自主提出研究课题。
1.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政府主导下的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与创新研究
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4.中职教育“产教融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残疾及其它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教育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6.教育“管办评”分离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7.教育信息化支撑体系应用示范研究
8.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1.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构与考试评价改革研究
1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研究
13.基于素质教育的办学行为规范研究
14.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5.教师绩效考核背景下的师德标准与师风建设研究
16.学校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研究
17.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18.中小学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9.课程改革与学科教学模式创新的研究
20.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
21.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2.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3.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24.完善学生体质和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研究研究
25.农村中小学艺体教育资源整合研究
26.地方特色资源的课程化开发研究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省、市级课题不得同时兼报。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五)申报人提交的《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符合统一规格,并以A4纸型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采取单位或个人申请、分地区或部门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教研室所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一式二份)报所在县(市)区教研室或市管学校教科室,县(市)区教研室或市管学校教科室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对明显不具备研究能力或论证及设计过于简单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上报;对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市规划办。为方便后期工作,报送“申报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的电子稿(见附件)。请按统一表格报送汇总表至电子邮箱1214841449@qq.com。汇总表的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的信息要齐全。
2、请不要改变行高和列宽。
3、内文字用楷体-GB2312,字号12号。
4、申报人负责人不超过2人。单位信息前要注明所在市,如合肥市某某学校等。
5、课题分类及代号说明如下:
评审分类 | 课题分类(学 科) | 代号 | 评审分类 | 成果分类(学 科) | 代号 |
综合1 | 教育改革与发展 | 1 |
文科2
| 小学思品 | 23 |
学校发展 | 2 | 中学政治 | 24 | ||
教育管理 | 3 | 中学历史 | 25 | ||
学校文化建设 | 4 | 中学地理 | 26 | ||
教师专业发展 | 5 | 体育卫生 | 27 | ||
教研工作研究 | 6 | 中小学音乐 | 28 | ||
课程建设 | 7 | 中小学美术 | 29 | ||
教育评价 | 8 | 艺术教育 | 30 | ||
职业教育 | 9 | 理科
| 小学数学 | 31 | |
高职课程 | 10 | 中学数学 | 32 | ||
综合 2 | 教学改革 | 11 | 中学物理 | 33 | |
学前教育 | 12 | 中学化学 | 34 | ||
特殊教育 | 13 | 中学生物 | 35 | ||
中小学德育 养成教育 | 14 | 小学科学 | 36 | ||
综合实践活动 | 15 |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37 | ||
班主任与班级(社团)建设 | 16 | ||||
心理健康教育 | 17 | ||||
教育技术 | 18 | ||||
文科 1
| 中学语文 | 19 | |||
小学语文 | 20 | ||||
小学英语 | 21 | ||||
中学英语 | 22 |
(二)课题申报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5月20日,地点为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广电中心A1216。联系人:方惠
电话:63505237。各有关单位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三)《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可访问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ahjky.com.cn)的有关栏目阅读、下载。《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可访问合肥教育信息网的有关栏目下载。
(四)申报工作结束后,市规划办将对省级课题进行初审。对明显不具备研究能力或论证及设计过于简单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上报;对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汇总向省规划办申报;对市级课题将采取学科专家评议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对于经评审通过批准立项的课题,市规划办将依据有关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机构和人员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合肥市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