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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合肥市第八中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人:校办     发布部门:校办     发布时间:2025-07-11 15:52:23      点击率:947 【打印文章】

    为做好2025年度合肥市第八中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5年度合肥市第八中学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计划岗位共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1日起在学校官网发布。


    四、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5年8月31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退役军人持有退役证明;

    5.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告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各招聘学校严格执行准入查询制度,严禁使用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bwjszk/)。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7月19日11:00前登录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网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19日16:00前通过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0日14:0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7月23日9:00-7月25日从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5年7月26日。

    (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四)笔试成绩将在合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网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关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三)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5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学校核验。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养及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成绩100分,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学校官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每一步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面试科目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教师工资待遇执行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十二、有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学校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学校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十三、咨询与监督

    学校电话:0551-63688801

    纪律监督:0551-6269109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四、本公告由合肥市第八中学负责解释。


    合肥八中 编外人员招考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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